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的区别是什么?_灵寿县蟠龙建材有限公司
蟠龙免费服务电话
400 6144 119
联系我们
  • 电话:0311-82968119
  • 手机:13081123831
  • 传真:0311-82968119
  • 联系人:郎书明
  • 地址:河北省灵寿县燕川工业区
公司动态 首页   >   公司动态 > 内容
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的区别是什么?
人气:-   发表时间:2020-01-03

  一、 需要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

  1、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,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。

  北京消防验收

  2、其他建设工程,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。

  二、消防备案和消防审核的区别

  1、内容不同: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必须进行消防审核,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可以进行消防备案。

  2、申报所使用的表格不同:消防审核使用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》和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,消防备案使用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》和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》。

  3、违法成本不同:违反消防审核规定的牌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,违反消防审核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
  不同的项目所对应的方式是不一样的,如果是一些大型的场所,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审核,而不是进行备案消防审核,所使用的表格也是不一样的。

  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(2009年5月1日实施)

 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,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,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。

 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,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。

 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,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,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,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不得施工;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,应当停止施工。

 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,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、备案。

  (一)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,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;

  (二)其他建设工程,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。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,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,禁止投入使用;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,应当停止使用。

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收、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,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。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,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;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入使用。


相关文章